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高度评价了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取得的成就,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全会的召开反映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心愿,传达了全面从严治党走深走实的强烈信号———中国共产党向人民交出管党治党新答卷,不断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近日,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杨德山、国际关系学院教授周淑真、法学院教授冯玉军、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毛昭晖结合各自学术背景和研究专长围绕《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公报》作了学术解读。

专家学者深入学习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

杨德山 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周淑真 国际关系学院教授

冯玉军 法学院教授

毛昭晖 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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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与十一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是统一的,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更加侧重党的集中问题,并且增加和强调了“坚定理想信念”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法。从三个方面入手有助于我们深入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一是结合改革开放之后当代中国史以及新世纪之后中共党史,二是结合当前时代特点,三是结合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如下特点:一是强调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任何人都必须受到监督;二是强调民主集中制,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同时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三是坚持党内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规范党内监督与其他监督方式的关系;四是注意与国家法律的有机衔接,实现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的有机统一;五是体现全党必须一体执行,防止搞变通、打折扣。
《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紧密结合是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重要举措。首先,二者既是党内管党治党的重要文件,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社会主义法制体系的基础性文献。第二,实现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衔接协调是实现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制度保障。第三,提高党员干部,特别是党的高级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进程中至关重要。
《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历史节点出台,从这个意义上讲有以下问题需要注意。第一,以政治视野认识反腐败,中国反腐败最核心的就是政治反腐,这两个文件在中央层面最核心的含义就是加强对政治问题的监督。第二,从反腐败态势的发展过程可以得出几个结论:一是反腐败已经从治标转向标本兼治,并把标本兼治的主要责任和义务交给地方纪委;二是下一阶段重点可能放在对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等政治问题的监督执纪;三是可能从重刑事责任的追究转向重纪律责任的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