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国家责任研究基地揭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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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2月24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国家责任研究基地成立仪式暨国家责任体系建构的理论与实务高端论坛在我校举办。本次会议由最高人民法院与我校联合举办,来自中央政法委、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财政部、民政部、人力与社会资源保障部等相关国务院部委,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等实务部门的同志以及来自我校法学院和国际关系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所和法学所、北京大学法学院、郑州大学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首都师范大学政法学院、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外交学院、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山东科技大学法学院的专家学者和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金杜律师事务所等著名律所的律师代表等近六十位嘉宾与会。成立仪式由我校法学院副院长胡锦光主持。
  最高人民法院赔偿办主任刘合华首先致辞,他受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陶凯元委托,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和赔偿办公室向与会领导与专家学者表示欢迎。他认为,国家责任概念及相关原理是坚持以人民为主体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原则的重要体现,为了促进国家责任体系的建构,应该强调深化理论研究,推动国家责任理论的深入发展,利用国家责任研究基地这一平台,发挥平台优势,努力实现理论与实务的合作共赢。
  常务副校长王利明在致辞中表示,随着风险社会中的危险消除、风险预防以及剩余风险的社会共担要求,传统上仅限于对违法行为进行国家赔偿的国家责任概念需要进一步的扩充。国家责任体系建构有利于国家责任的承担以及社会的多元化综合治理,希望基地能够产出优秀成果,在国家责任研究方面占据重要的国际地位,搭建理论实践交流平台和各方专家学者共同研究国家责任的桥梁。
  我校法学院院长韩大元在致辞中表示,下一阶段,基地的工作应立足于制定发展规划和成立学术委员会,努力发挥既能推动实务研究又有利于理论研究的优势。
  刘合华主任与韩大元院长代表合作双方签订协议。王利明常务副校长与刘合华主任共同为最高人民法院国家责任研究基地揭牌。随后举办了国家责任体系建构的理论与实务高端论坛,专家学者对国家责任体系建构的社会背景、面临的困难和挑战以及未来的前景进行了深入探讨。 (法学院)